欠钱不还有追诉期的规定吗?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对方一直拖着不还。现在都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有点担心是不是有追诉期限制。要是超过这个时间,我再去要钱是不是就不受法律保护了?想了解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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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追诉期”一般对应刑事案件,而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民事纠纷,准确说法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举个例子,如果对方借钱到期没还,从到期日开始你就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害了,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三年。在这三年里,你要积极主张权利,比如向对方催款,保留好催款的证据,像聊天记录、短信、书面催款函等。因为一旦你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过,即便过了诉讼时效,你依然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只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且法院查明情况属实,那你的诉求可能就得不到法院支持。所以,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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