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倒卖门票是否属于刑法范畴?

我手头有几张热门演唱会门票,原本是自己想去看的,但临时有事去不了。我想把票转手卖掉,还能挽回点损失。可我又担心这么做会不会违法,甚至触犯刑法。所以想问问,倒卖门票这种行为到底属不属于刑法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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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卖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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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门票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范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中,有一个“倒卖车票、船票罪”,它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车票和船票是特定的交通运输票务。虽然门票不属于这个罪名的范畴,但对于倒卖门票的行为,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表明,倒卖门票这种行为首先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即使不构成犯罪,也会面临治安处罚。 而在刑法层面,如果倒卖门票的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可能会涉及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果倒卖门票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比如大量倒卖、以倒卖门票为主要盈利手段等,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所以,一般的少量倒卖门票可能只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治安处罚;但如果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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