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到初审公告是不是基本就稳了?

我申请的商标已经到初审公告阶段了,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不知道这个阶段之后商标是不是就基本能注册下来了,会不会还出现什么问题导致注册失败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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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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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到初审公告阶段并不意味着就基本稳了。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商标初审公告的概念。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局在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认为该商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初步审定予以公告。这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并非最终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在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内,其他主体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反对意见。 如果在异议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局会在异议期结束后核准该商标注册,并发放商标注册证书。然而,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若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该商标将不能获得注册。所以,即使商标进入了初审公告阶段,仍然存在因他人提出有效异议而无法成功注册的风险,并非“基本就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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