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初审被驳回有必要复审吗,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初审被驳回了,现在很纠结要不要复审。不知道复审有没有必要,要是有必要的话,又该怎么操作呢?担心白费力气,也怕错过挽回的机会,希望懂的人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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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复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商标初审被驳回时,是否有必要复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复审的概念。商标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从必要性的角度来看,如果商标被驳回是因为一些可以通过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来解决的问题,那么复审是很有必要的。例如,商标局认为商标缺乏显著性,但实际上该商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识别性,这种情况下通过复审提供使用证据等,就有可能改变商标局的决定。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所以,如果能证明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复审成功的几率就比较大。 如果商标被驳回是因为与在先商标近似,那么需要仔细分析近似的程度。如果只是部分近似,且自身商标有独特的创意和显著性,也可以尝试复审。比如,在先商标是“ABC”,而申请的商标是“ABCD”,且“D”部分有独特的含义或设计,就可以在复审中阐述两者的差异。《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但这并不意味着近似就一定不能通过复审,关键在于能否说明差异。 如果决定进行商标复审,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首先,要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复审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或与在先商标不近似的证据等。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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