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

我昨天在下班回家路上出了车祸,人受伤了,现在还在医院。我想知道这种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车祸的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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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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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而对于在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这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有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判断下班路上出车祸是否为工伤,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这一般指的是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路线不仅包括从工作单位到居住场所的最直接路线,也包括因为合理原因绕道的路线,比如下班顺路去菜市场买菜、接孩子等。但如果是下班后去办与工作和日常生活无关的其他事情,偏离了正常的上下班路线,就可能不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在车祸中,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比如因为自己闯红灯、酒驾等原因导致的事故,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只有当本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小李在下班回家的正常路线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李无责任,那么小李的情况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相反,如果小张下班回家途中,自己骑电动车逆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经认定小张负主要责任,那么小张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不一定算工伤,要根据是否处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以及本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劳动者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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