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租房查名下财产时先转掉再申请可行吗?

我想申请公租房,听说申请时会查名下财产。我名下有点存款和房产,要是在申请前把这些财产先转出去,这样能通过公租房申请的财产审查吗?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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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申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租房查名下财产时先转掉财产再申请是不可行的,这种行为属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目的是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就包括对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要求。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即使在申请前将财产转移,但相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人有异常的财产转移行为,仍然可能认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并且,一旦后续被查出存在这种违规行为,申请人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所以,申请公租房应该如实申报财产状况,通过合法途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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