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期间对方转移财产算违法吗?


在起诉期间,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恶意转移财产。恶意转移财产就是指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或者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逃避将来可能的债务履行,故意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这种行为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让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拿到应得的赔偿或者欠款。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对方是在起诉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比如无偿将房产过户给他人、低价出售自己的车辆等,这就属于违法行为。作为债权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紧急情况下,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同时,你还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但如果对方只是正常的财产处分,比如因生活需要合理消费、出售闲置物品等,且没有影响到将来债务的履行,一般就不构成违法。总之,判断对方转移财产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存在恶意以及是否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