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算童工吗,有哪些规定?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童工的界定。我孩子还不到18岁,最近有个工作机会,但我担心让他工作会不会涉及使用童工的问题。我想知道18岁以下到底算不算童工,法律在这方面有啥规定,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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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18岁以下是否算童工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童工”和“未成年工”这两个概念。 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表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劳动。如果使用了,就属于非法使用童工,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虽然可以参加工作,但他们仍然是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所以法律对未成年工也有特别的保护规定。例如,《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综上所述,未满16周岁肯定属于童工,法律严格禁止用人单位使用;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他们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参加工作,但会受到特殊的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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