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知情洗钱是否犯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洗钱罪的定义。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比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 从法律角度来说,构成犯罪通常需要具备主观故意,也就是“明知”的要素。对于未成年人不知情参与洗钱的情况,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其确实不知情。如果未成年人真的对洗钱行为完全不知情,没有主观故意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那么一般是不构成洗钱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并没有把洗钱罪列入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的罪名范围,而且整体上强调了犯罪的故意性。 然而,如果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证据表明未成年人应当知道其行为可能涉及洗钱,但却因为疏忽等原因而没有意识到,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一些行为明显不符合正常的交易逻辑,未成年人却没有合理怀疑,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争议。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应该及时收集能够证明未成年人不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情况。因为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