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手写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
家里老人自己手写了一份遗嘱,没有去公证处公证。现在老人身体不太好,我有点担心这份遗嘱的效力问题。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老人手写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会不会就无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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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老人手写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遗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对于老人手写遗嘱这种形式,在法律上被称为自书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意味着只要符合这些条件,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并不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必备要件。也就是说,老人手写的遗嘱,只要是老人亲自书写,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注明了具体的年、月、日,那么这份遗嘱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在过去的《继承法》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但《民法典》施行后,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当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公证并不是自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未公证的自书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在订立自书遗嘱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比如,遗嘱内容要表达清晰,不能含糊不清;签名要确保是遗嘱人本人所签;日期要准确完整。如果对遗嘱的订立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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