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但是这份遗嘱没有经过公证。现在家里人对于这份遗嘱的效力有争议,不知道没公证的遗嘱到底有没有效,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效力并不取决于是否经过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要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实质要件主要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所以,老人留下的遗嘱没有公证,并不影响其效力,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