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遗嘱未公证是否有用?

我家里老人去世前留了份关于房产的遗嘱,但是没去公证处公证。现在家里人对这份遗嘱有争议,有人说没公证就没效力。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这没公证的房产遗嘱到底有没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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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房产遗嘱未公证是有用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形式只要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不是只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效。 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满足这些法定条件,即使遗嘱没有进行公证,也能在遗嘱人去世后,按照遗嘱内容对房产等遗产进行分配。 不过,公证遗嘱有其自身的特点。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其证明力相对较高。在以往的法律规定中,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性,但《民法典》施行后,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各种形式的遗嘱效力是平等的,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所以,未公证的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是有效的,能够作为房产继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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