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下款的电子合同是否生效?


没下款的电子合同是否生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电子合同中明确约定,以放款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在没有下款的情况下,合同就还未生效。因为双方已经在合同里约定好了生效的前提是放款,没满足这个条件,合同自然就不生效。 要是电子合同没有明确将放款作为生效条件,同时合同又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那合同在签署时就生效了。这里所说的生效要件,就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提到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没按约定下款,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履行合同发放贷款,不然出借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举个例子,你和贷款公司签电子合同,合同里写明“贷款到账时合同生效”,结果没下款,那合同就没生效;要是合同里没这规定,而且你们双方都有相应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那签了合同就生效了,没下款就是贷款公司违约。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比如成年人一般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很多民事活动。 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等民事活动中,表达出来的意思和内心真实想法是一致的,不存在被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就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就是社会公认的良好道德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