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举办过婚礼没有领证算事实婚姻吗?

我和对象举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周围人有的说我们这就是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有的又说不算。我有点懵了,想知道在法律上,举办过婚礼没领证到底算不算事实婚姻,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展开 view-more
  • #事实婚姻
  • #结婚登记
  • #婚姻关系
  • #同居关系
  • #婚姻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举办过婚礼但没有领证,不一定算事实婚姻,这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举办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比如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那么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离婚等方面适用和登记结婚相同的法律规定。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仅仅举办了婚礼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规定都不一样。在财产分割上,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等进行分割;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更明确的分割原则。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虽然无论是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义务,但在一些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使上可能也会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举办过婚礼没领证是否算事实婚姻,关键看是否在1994年2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形成符合条件的同居关系。如果是之后,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建议及时补办结婚登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