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中过错方会少分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我感觉对方在婚姻里存在过错行为。我想知道在离婚财产纠纷中,像这种有过错的一方,是不是就会少分财产呢?主要就是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
展开


在离婚财产纠纷中,过错方并不一定必然少分财产。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分割财产,法律尊重双方的约定,过错方是否少分取决于双方协商结果。 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上述原则判决。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一般过错行为导致离婚,过错方就要少分财产,但在实际判决中,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是对损害对方财产分配权行为的惩罚。不过这和导致离婚的过错不是同一概念。 所以,总体来说,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但存在特定情形时,法院可能会基于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做出让过错方少分财产的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除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损害赔偿:是指因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行为都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置,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一方虚构债务,企图在离婚时多分得财产或让对方承担不必要的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不发工资打12345有用吗?不发工资该怎么投诉?
- 婚后购买的公房在离婚时具体要怎样进行分割呢?
- 车辆被撞了该怎么处理?
- 土地仲裁法是由谁制定的?
- 老公已有孩子,我再生一个算独生子女吗?
- 我国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的法定职能包括哪些?
- 二审终审后不服还可以上诉吗
- 咨询服务费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 国家法规法律数据库是什么?
- 哪些企业可以开具餐费发票?
- 无接触性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 规模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说明是怎样的?
- 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会怎样处罚?
- 行政案件驳回起诉后是否还能再起诉?
- 公司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
- 妨害安全驾驶罪与醉驾的区别是什么?
-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规定有哪些?
-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大家都在问
- 不发工资打12345有用吗?不发工资该怎么投诉?
- 婚后购买的公房在离婚时具体要怎样进行分割呢?
- 车辆被撞了该怎么处理?
- 土地仲裁法是由谁制定的?
- 老公已有孩子,我再生一个算独生子女吗?
- 我国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的法定职能包括哪些?
- 二审终审后不服还可以上诉吗
- 咨询服务费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 国家法规法律数据库是什么?
- 哪些企业可以开具餐费发票?
- 无接触性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 规模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说明是怎样的?
- 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会怎样处罚?
- 行政案件驳回起诉后是否还能再起诉?
- 公司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
- 妨害安全驾驶罪与醉驾的区别是什么?
-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规定有哪些?
-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