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过错是怎么判的?

我最近打算离婚,感觉对方在婚姻里有过错行为。我想知道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会怎么考虑对方的过错情况。是会让对方少分,还是怎样?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了解下具体是如何判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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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时对于过错的判定和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法律上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 对于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不会直接因为过错就必然少分或不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要是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另外,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如果对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就是由于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因家暴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损失的补偿 。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具体参考上述法律条文列举)。 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同样参考上述法律条文列举)。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是对无过错方因对方过错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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