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追商贩出了车祸是否算交通事故?


在探讨城管追商贩出了车祸是否算交通事故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里面包含了几个关键要素,一是车辆,二是在道路上,三是有过错或意外情况,四是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从车辆这个要素来看,无论是城管执法所使用的车辆,还是商贩可能驾驶的车辆,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车辆”范畴,就满足了这一条件。“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接着看“道路”这一要素,“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如果城管追商贩的车祸发生在这些符合规定的“道路”上,就满足了道路这一条件。 对于“过错或者意外”,在城管追商贩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一方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比如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这就属于有过错;如果是因为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车祸,例如突然爆胎、动物突然窜出等,就可以认定为意外。 最后,若车祸造成了人员受伤、车辆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那么就符合“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这一要素。 综上所述,只要城管追商贩出的车祸满足车辆、道路、过错或意外以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这些要素,就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在实际判断时,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来综合认定。一旦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就会按照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包括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