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否属于法定义务?
我在生活中遇到有人需要帮助,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见义勇为是不是我必须要做的事。如果我没有去见义勇为,会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很困惑这到底是不是一种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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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通常情况下不属于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由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责任,如果不履行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而见义勇为更多地是一种道德层面倡导的行为。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一般性的规定要求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实施见义勇为行为。不过,在某些特定职业和特定情形下,存在与见义勇为类似的法定义务。例如,警察、消防员、医生等特定职业人员,基于其职业性质和职责要求,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需要救助的情况时,实施救助是他们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警察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等职责。当他们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遇到需要救助的情况却不作为时,就可能违反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在一些具有特定关系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救助义务。比如,成年人带领未成年人外出,如果未成年人遇到危险,成年人基于这种带领关系有救助的义务。但这和普遍意义上的见义勇为是不同的概念。总体而言,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见义勇为是值得赞扬的高尚行为,但不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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