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之前看到有人见义勇为时不小心伤到了旁边的路人,自己就有点困惑。要是以后我遇到需要见义勇为的情况,万一不小心给第三人造成损害了,这责任咋算啊?我就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说,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自己心里有个底。
展开


在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是值得鼓励和赞扬的高尚行为,但有时可能会出现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情况。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见义勇为简单说就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了保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对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实施救助的行为。这里的第三人指的是在见义勇为过程中意外受到损害的无辜人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意味着,如果因为见义勇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首先应由侵权加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有人在制止小偷行窃过程中,小偷反抗导致旁边路人受伤,那么小偷作为侵权加害人要对路人的损害负责。 当侵权加害人逃逸或者没有能力赔偿时,受益人也就是被见义勇为行为帮助的人,可以给予第三人适当补偿。例如,甲在救乙时不小心伤到了丙,而实施侵害行为的人跑了,这时乙作为受益人就可能要对丙进行适当补偿。 另外,如果见义勇为人在行为过程中有过错的,第三人也可以请求见义勇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强调了对于正常的紧急救助行为,即便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人通常无需担责,这也是为了鼓励大家积极实施救助。但对于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目前法律没有像对受助人损害那样明确的统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责任,比如见义勇为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