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室预激手术失败算医疗事故吗?
我做了心室预激手术,结果手术失败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断,是只要手术失败就算,还是有其他的标准和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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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心室预激手术失败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要素。其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心室预激手术这个场景中,就是进行手术的医院以及参与手术的医生、护士等人员。其二,要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规范的行为。比如在手术前没有对患者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手术过程中操作不符合标准流程等。 其三,要有过失。这里的过失强调的是医务人员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医生在手术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只是由于医学本身的局限性、患者的特殊体质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手术失败,那么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 其四,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手术失败并不等同于就造成了人身损害,只有当手术失败导致患者身体出现了额外的伤害、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时,才符合这一要素。 所以,心室预激手术失败不一定就算医疗事故。要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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