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如何退出?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但当时没有实际出资。现在我想退出公司,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有哪些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想了解一下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退出的具体办法。
展开 view-more
  • #股东退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退出公司,主要有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回购、公司解散等几种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股权转让是最常见的退出方式,也就是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实际出资,转让股权时也可能要承担出资义务的转移问题。如果受让人知晓股东未出资的情况,双方可以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出资义务的承担方式。 公司减资也是可行的办法。这是指公司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使未出资股东的股权相应减少直至退出。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过,公司减资程序较为复杂,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等一系列法定程序。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股东的股权,使股东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但这种情况通常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就是公司解散退出的方式,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解散后,经过清算程序,股东的股权也随之消灭。 无论选择哪种退出方式,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都可能要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退出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出资问题,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