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侦直接上门抓人是不是就意味着被逮捕了?

我家里有人被经侦直接上门抓走了,家里人都特别着急,也不清楚现在是什么情况。想问下经侦直接上门抓人,这是不是就代表被逮捕了呢?想了解下这里面的法律情况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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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侦抓人
  • #刑事逮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经侦直接上门抓人并不一定意味着当事人被逮捕了。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法律概念。 首先是“逮捕”,这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也就是说,逮捕需要满足严格的证据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并且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者法院决定。 而经侦上门抓人,更常见的情况可能是“拘留”。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所以,经侦上门抓人,大概率是先采取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是否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综上所述,经侦上门抓人一般不是直接逮捕,而是先拘留,后续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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