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营范围批零兼营是否允许?

我打算注册一家公司,想在经营范围里加上批零兼营,但不太确定这样行不行。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限制或者要求,所以想问问经营范围批零兼营到底允不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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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经营范围批零兼营通常是允许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批零兼营”的概念。批发是指商家将商品大量销售给其他经营者,比如卖给零售商、批发商或者其他企业;零售则是直接把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批零兼营就是企业既可以进行商品的批发业务,也可以开展零售业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要经过特定部门批准,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经营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则需要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文件后才能经营。对于大部分行业来说,批零兼营属于一般经营项目,企业在进行登记注册时,只要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就可以将批零兼营列入经营范围。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企业经营的商品属于需要前置审批的范畴,比如烟草、药品、危险化学品等,那么在开展批零兼营业务之前,必须先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例如,经营烟草制品的批发和零售,就需要分别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另外,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税收、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保证所销售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等。 总之,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是可以将批零兼营列入经营范围的。但对于涉及许可经营的商品,一定要先取得相应的许可文件,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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