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通过遗嘱处分房产的方式是否要经过公证?

我打算立遗嘱处分自己名下的房产,不知道这种方式需不需要经过公证。不了解公证是不是必经程序,担心不公证遗嘱会无效或者后续有纠纷,想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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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处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通过遗嘱处分房产的方式并非一定要经过公证。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对于自书遗嘱,它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只要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内容,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注明了日期,这个遗嘱就是有效的,不需要经过公证。比如,老张自己在家写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儿子小张继承,签上自己的名字,写好了日期,这份自书遗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是有效的。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些形式的遗嘱也都不要求必须经过公证,只要符合各自的法定形式要件,就是有效的遗嘱。 而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过去,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当存在多份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但《民法典》施行后,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各种形式的遗嘱效力是平等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所以,通过遗嘱处分房产不一定要经过公证。不过,公证遗嘱有其独特的优势。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审查,能够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果对遗嘱的书写等方面不太放心,或者希望遗嘱更具公信力,也可以选择办理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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