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是否不再被‘踢皮球’?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去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听说以前申请的时候会遇到各个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就像踢皮球一样。我很担心自己也会遇到这种问题,想知道现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是不是真的不会再被‘踢皮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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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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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可能会遭遇各部门相互推诿,像‘踢皮球’一样的情况,但如今情况已得到改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定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能不能算成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申请时限、受理部门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申请主体方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受理部门,明确为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这就避免了多个部门互相推诿的可能性。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此外,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规定了相应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如果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申请工伤认定时职工不再会被‘踢皮球’。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都有明确规定,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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