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吗,没有借条能否要回借款?


在借贷关系中,关于是否一定要签书面协议以及没有借条能否要回借款,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借贷并非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借贷双方都是自然人,法律并不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通过口头约定等其他方式来确立借贷关系。不过,签订书面协议具有诸多好处。书面协议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记录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一旦发生纠纷,书面协议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没有借条也有可能要回借款。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转账记录,它能证明资金的流向,显示你曾向对方转款的事实;聊天记录,若其中包含双方关于借款的沟通内容,如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也能作为有力证据;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见证了借款过程,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首先要收集好上述相关证据。然后,准备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如果证据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你与对方之间存在借贷事实,那么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判决对方偿还借款。但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总之,虽然没有借条增加了追讨借款的难度,但并非没有要回借款的可能。在借贷活动中,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协议,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