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票是否需要处理增值税应取未取的发票?
我在经营小生意,平时给客户开的都是普通发票。最近听说有增值税应取未取发票这回事,不太明白开普票的时候需不需要去处理这些应取未取的发票,怕不处理会有问题,也不知道处理的话该怎么做,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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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概念。普通发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票,它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增值税应取未取的发票,指的是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本应取得但实际没有取得的与增值税相关的发票。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这意味着,在正常的经营业务中,只要发生了符合规定的交易,就应该按照规定取得发票。 对于开普票和增值税应取未取发票的关系,开普票是销售方给购买方开具的凭证,而应取未取发票主要是购买方在采购等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即使销售方开的是普票,购买方也有责任和义务去取得相应的发票。如果存在增值税应取未取的发票,会带来一些风险和问题。 一方面,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相关支出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会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如果发现企业存在大量应取未取发票的情况,可能会怀疑企业存在隐匿收入、虚列成本等税务违法行为,从而对企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所以,开普票和处理增值税应取未取的发票是两个不同但又相关的环节。即使是开普票的业务,企业也需要重视应取未取发票的问题,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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