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官司的有效期是几年?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有问题,导致我的病情没好转还加重了。我现在想打医疗官司,但不知道有没有超过时间限制,想问下医疗官司的有效期到底是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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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官司的有效期,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去打官司,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自己可能就会输掉官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医疗官司中,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身体因为医疗行为受到损害,以及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责任时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举个例子,如果患者在做完手术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现手术存在问题导致自己身体不适,那么从发现这个问题的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不过,《民法典》也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还有,诉讼时效也可能因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一般情况下医疗官司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在实际处理中,要综合考虑时效的起算点、中止、中断等多种情况,以准确确定是否还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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