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该怎么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协商一致解除 - **操作流程**: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明确解除日期、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定情形下的单方解除 - **劳动者存在过错**: - **适用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 **操作流程**: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工会提出意见后,用人单位研究工会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最后,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同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过错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 **劳动者无过错**: - **适用情形**:主要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 - **操作流程**: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程序作出了规定。 - **经济性裁员**: - **适用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操作流程**: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向工会或者职工说明理由,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再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经济性裁员的情形、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 解除后的后续事项 - **出具证明及办理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支付经济补偿(如果需要)**: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例如,在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无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文本保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