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遗症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获得了一定赔偿。但现在出现了工伤后遗症,身体很不舒服,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我不知道针对这些工伤后遗症,能获得多少赔偿,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金额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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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遗症赔偿的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值,它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工伤后遗症是指职工在遭受工伤后,经过治疗虽然病情基本稳定,但仍遗留下来的一些功能障碍或疾病。为了确定赔偿,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它是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状况,来判定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有很多种。比如医疗费,治疗工伤后遗症产生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经过鉴定有伤残等级,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等。伤残津贴方面,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所以,要确定工伤后遗症的赔偿金额,先得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等,再按照上述规定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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