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项目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应获得的各项补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相关费用: -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保障工伤职工能得到合理医疗救治的基础。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厦门地区以每人每日5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这是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生活的一种补贴。 -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接着是康复及辅助器具费用: -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机能。 -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然后是工资及护理费用: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按不同护理等级有不同标准。 还有伤残及工亡相关赔偿: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职工因工伤死亡时,其亲属可获得的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对这些赔偿项目及标准都有明确规定。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费用的药品范围。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服务费用的标准。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这段时间。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致残且达到一定等级,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给予的定期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