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要小心哪些问题?

我最近找了份兼职工作,单位说要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情况,想知道签订这种合同的时候要小心哪些问题,比如合同条款、自己的权益保障等方面,希望能了解清楚,避免之后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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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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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时,有诸多问题需要小心谨慎。下面将从几个重要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要明确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有所不同,在很多方面有着特殊的规定。 从合同形式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发生争议时,也能作为重要的证据。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是关键问题。工作时间方面,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每日和每周的工作时长符合标准。劳动报酬上,《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所以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小时工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周期等内容,防止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支付低于法定标准的报酬。 关于社会保险,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全部社会保险,但对于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是必须缴纳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确认用人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了工伤保险,以保障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另外,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也需要关注。《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劳动者了解这一规定,在遇到用人单位随意终止用工的情况时,清楚自己的权益范围。 最后,对于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等特殊条款,要仔细阅读。如果这些条款对自己的权益有较大影响,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条款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总之,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保持谨慎,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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