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有哪些需要研究的问题?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判定正当防卫时,需要考虑多个关键因素。首先是不法侵害的现实性,即必须存在真实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假想出来的。比如,甲误把乙的正常举动当成要伤害自己,进而动手反击,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假想防卫。 其次是时间性,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如甲听说乙准备过几天来打他,就先去把乙打伤,这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例如小偷已经偷完东西跑远了,失主再去把小偷打伤,同样不属于正当防卫。 再者是防卫意图,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认识和防卫的目的。若只是借防卫之名实施伤害行为,那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比如甲与乙有矛盾,故意挑衅乙动手,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将乙打伤,这种情况就不构成正当防卫。 另外,限度问题也至关重要。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所谓必要限度,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权益等因素。在面对一般的不法侵害时,如果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过于悬殊,就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但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法律赋予了无限防卫权,即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 总之,正当防卫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准确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