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醉驾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江苏开车的时候因为喝了酒被认定为醉驾,现在特别担心会受到严重处罚。我想了解下在江苏,醉驾具体会怎么量刑,量刑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心里好有个底,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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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醉驾。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江苏地区的醉驾量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座谈会纪要》有进一步细化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20毫克/100毫升,如果没有从重处罚情节,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 血液酒精含量在12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6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拘役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6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拘役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拘役3个月。每增加血液酒精含量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拘役刑期。 同时,如果存在一些从重处罚情节,像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醉酒驾驶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等,会在相应基准刑基础上加重处罚。 所以,醉驾的量刑需要结合血液酒精含量以及是否存在从重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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