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江苏对醉酒驾车处罚有哪些新规?

我在江苏,最近开车和朋友喝了点酒,有点担心会不会算醉酒驾车。想了解下江苏对醉酒驾车处罚的新规是怎样的,具体的处罚标准和之前比有啥变化,心里好有个底,免得一不小心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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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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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简单来说,就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我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在全国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其中明确指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也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江苏对于醉酒驾车处罚的新规,在遵循上述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可能会有一些细化的规定。比如在量刑情节方面,可能会综合考虑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例如,如果醉酒驾车情节较为轻微,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能在量刑上会有相应的考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另外,对于一些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可能会依法从重处罚。 总之,无论是全国性的法律规定,还是江苏当地的新规,醉酒驾车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还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醉酒驾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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