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江苏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也就是说,在江苏,一般情况下,盗窃金额达到两千元及以上,公安机关就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这是从盗窃金额角度来看的立案标准。 除了数额标准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也会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这意味着,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公安机关也会立案。 另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盗窃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都会立案追诉。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总之,江苏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仅有数额方面的要求,还有一些特殊情形的规定。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我们在遇到盗窃情况时,判断是否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