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被撞死,保险公司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下班路上出了事被撞死了,现在涉及到保险公司赔偿还有工伤赔偿这两块。我就想知道这两种赔偿能不能都拿到手,还是说它们之间有冲突只能选一个呀,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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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被撞死,保险公司赔偿和工伤赔偿通常是不冲突的。 首先来说工伤赔偿,它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在下班路上被撞且本人不是主要责任,就属于工伤范畴。 而保险公司赔偿,一般是基于交通事故责任产生的侵权法律关系。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要按照规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从法律角度看,二者基于不同法律关系,所以原则上可以同时主张。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下班被撞身亡,家属既可以要求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同时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还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赔偿,像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经赔付了某些项目,在工伤赔偿计算时可能会相应扣除重复部分,避免重复获利。但总体来说,这样规定的目的是最大程度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关系:指劳动者因参加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法律关系。 侵权法律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因侵权行为对受害者负有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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