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与车险赔偿冲突吗?


工伤赔偿与车险赔偿通常是不冲突的,劳动者有权同时享有双重赔偿保障,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国家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而车险赔偿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侵权人(如肇事司机)需要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车险则是为了分散这种风险,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二者的法律关系基础不同,并不相互排斥。 其次,相关法律条文也支持这种双重赔偿。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明确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因交通事故受伤可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赔偿。同时,受害者也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交通事故责任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赔偿顺序和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先主张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后,再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起诉车主或司机和保险公司,通常可以获得相应赔偿。但如果顺序颠倒过来,工伤可能只赔偿应付工伤待遇的差额。例如,本单位车辆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只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