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应该在哪个部门申请?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听别人说要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后续才能有相应的保障。但我不清楚到底该去哪个部门申请,也怕自己跑错地方耽误时间。所以想问问工伤认定具体是在哪个部门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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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确定其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一般来说,申请工伤认定要找正确的部门,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认定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里所说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指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说,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是向当地的人社局提出申请。不过,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的科室或窗口来办理工伤认定业务,所以在前往申请之前,可以先通过拨打当地的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者人社局的咨询电话,了解具体的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这样能提高申请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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