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应该去哪个部门?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听说要去申报工伤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我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申报手续。我想了解清楚具体是哪个部门负责受理工伤申报,这样我就能尽快去办理,免得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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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负责工伤申报的部门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所说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工伤申报的具体流程和部门职责进行一定的细化和调整。因此,在申报工伤之前,您可以先拨打当地的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者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进行咨询,以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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