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已经协商好财产分割方案,但不知道是否需要对这个分割方案进行公证。不公证怕后续有纠纷,公证又担心麻烦和费用问题。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离婚财产分割到底需不需要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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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并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公证的概念。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公证就是对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行证明。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自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同样可以生效。 不过,公证也有其独特的优势。经过公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其证明力相对更强。在后续如果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法庭上更容易被法官采信。而且,公证可以对协议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查,避免出现一些潜在的问题。所以,如果您希望增强财产分割协议的证明力,或者对协议的合法性不太确定,那么可以考虑进行公证。但如果您和对方已经达成了明确、合理的分割协议,且彼此信任,不进行公证也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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