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该去哪个部门申请?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听说要申请工伤认定书才能获得相应赔偿,但我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申请。我想了解清楚申请的具体部门,免得自己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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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书是有明确规定的负责部门的。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所说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比如,你在某个城市的一家企业工作时受伤,那么你就可以向你所在企业注册地对应的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另外,如果是跨地区流动就业的职工发生工伤,其工伤认定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相关规定来确定受理部门。 所以,简单来说,申请工伤认定书通常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你在申请前,可以先拨打当地的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者直接到人社局办公地点咨询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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