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如何解决?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但我觉得这个认定结果不太合理,很多情况没有考虑进去。我想知道在这种不认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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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不认可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首先是复核申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的“三日内”是个关键时间点,您一定要注意别错过。申请复核需要提交书面材料,在材料中清晰地说明您不认可认定书的理由和依据。比如,如果您认为事故认定书中责任划分不合理,是因为对方车辆存在违规变道行为,但认定书中未提及,您就需要详细描述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等。而且复核申请只能提出一次。 其次,如果进入到了民事诉讼阶段。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只是作为证据使用,并非绝对的定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需要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法院可以不采信该认定书。比如,您可以提供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他证据重新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 另外,您还可以向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比如向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或者监察部门反映,说明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和理由。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问题,会要求原处理部门重新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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