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江苏出了交通事故,受伤挺严重的,现在治疗得差不多了,想了解下交通伤残鉴定标准,想知道具体依据什么来划分伤残等级,不同等级的标准都是啥,好提前心里有个底,看看自己大概能评上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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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伤残鉴定标准是用于确定因交通事故等交通相关事故导致伤残程度的准则。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等级数字越小,伤残程度越严重。 在2017年3月23日,《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被废止后,自该日起,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不过,如果办案机关委托鉴定时,以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为依据要求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进行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根据委托要求适用该标准,而不能径行适用。若办案机关在2017年3月23日以前的委托鉴定中明确要求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司法鉴定机构尚未出具鉴定意见的,应提请办案机关对适用何种伤残鉴定标准进行确认后,再出具鉴定意见。 比如一级伤残标准中,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等多种严重情形。二级伤残则是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等情况。不同的伤残部位和程度对应不同等级标准。 相关概念: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通过专业的检查和评估,确定伤者因伤导致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进而划分伤残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的,用于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的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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