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职工工伤残鉴定费由谁出?
我在苏州工作时受了伤,准备去做工伤伤残鉴定。不太清楚这边具体的鉴定标准是怎样划分等级的,还有这鉴定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想了解下相关规定,心里有个底,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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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判定。 工伤伤残等级一共分为一到十级,严重程度逐级递减。比如一级是器官缺失或功能绝对失去,其它器官不可以代偿,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绝对或大多不可以自理;二级是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大多不可以自理等。具体来说,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关于职工工伤残鉴定费的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是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情况较为复杂。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时,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若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若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各方权益,规范鉴定流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修订)》第九条等相关法律条文,对这些内容也都有明确规定,确保鉴定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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