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在江苏省镇江市,虽然并没有专门针对本市制定独特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但通常会遵循江苏省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为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出台过相关的指导意见来规范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来说,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会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如果侵权人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那么其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对较重;而如果是过失侵权,赔偿责任可能相对轻一些。比如,故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精神受损和不小心撞到他人导致精神受刺激,在赔偿上可能会有差异。 其次是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例如,在公开场合对他人进行辱骂、诽谤,相较于在私下场合的轻微言语冒犯,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可能更大,赔偿数额也会相应提高。 再者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导致精神疾病、心理障碍等严重后果,赔偿数额会比仅造成轻微精神痛苦的情况要高。 另外,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也会被考虑。如果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可能会适当提高。 同时,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江苏省镇江市有其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消费水平,法院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通常情况下,江苏省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但对于侵权行为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也可能会突破这个限额。总之,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