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离婚冷静期要怎么申请?


在吉林申请离婚冷静期,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婚姻登记规定来进行。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暂时不办理离婚手续,而是给予双方30天的时间,让双方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就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下面来说说在吉林申请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第一步,准备材料。夫妻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二步,申请。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并给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审查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如果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不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总之,在吉林申请离婚冷静期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夫妻双方要严格遵守,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