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可以分为哪几类?


股东权益,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股东对公司净资产所享有的权利。它反映了股东在公司中的经济利益和地位。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股东权益的分类: 首先是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按照股东行使权利的目的不同来划分的。自益权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比如股东有获取公司盈利分配的权利,也就是分红权;还有在公司清算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些权利直接关系到股东的经济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共益权则是股东为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像股东的表决权,股东可以通过投票来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查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这能让股东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 其次是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这是根据行使权利的股东人数不同来划分的。单独股东权是指可以由单个股东单独行使的权利。比如股东的知情权,单个股东就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相关资料;还有股份转让权,股东能自主决定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而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例如,根据《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再者是固有权和非固有权,这是按照股东权利是否可以被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限制或剥夺来划分的。固有权是指不可以被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限制或剥夺的权利。比如股东的基本财产权,这是股东基于对公司的出资而享有的根本权利,不能被随意剥夺。非固有权则是可以被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限制或剥夺的权利。不过,这种限制或剥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法定股东权和章定股东权,这是根据股东权利的来源不同来划分的。法定股东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比如上述提到的分红权、表决权等,这些权利是由《公司法》明确赋予股东的。章定股东权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公司章程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为股东设定一些特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