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员工交社保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听说公司这样做违法,应该给我赔偿。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什么,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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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时,员工是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赔偿的。这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赔偿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是补缴社保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并且要承担可能产生的滞纳金。 此外,如果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比如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等,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这部分损失。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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