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屋继承在哪里办理?
我在吉林市有一套房子,现在原房主去世了,我作为合法继承人,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在吉林市办理房屋继承手续,通常涉及到多个步骤和不同的办理地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确定房屋继承是否存在纠纷。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屋继承没有争议,那一般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在吉林市,您可以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根据《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继承公证就是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的合法性等进行证明。您需要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公证处。 完成继承公证后,就需要到吉林市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您提交的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为您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将房屋产权变更到继承人名下。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屋继承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您要向吉林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继承人可以持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总之,在吉林市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无争议时先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有争议则需先通过法院诉讼,再持判决办理产权变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退休的人是否可以贷款买房?
- 哺乳期违反员工保密协议能够被辞退吗
- 领养了孩子后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 社保卡要几岁才可以激活?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察建议是怎样的?
-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计入营业成本?
- 警务室和派出所一样吗?
- 如何暂停多地医保?
- 醉驾十个取保九个缓刑是真的吗?
- “拆迁”两个字在我国法律法规上首次出现是在什么时候?
- 刑场执行死刑的警察叫什么?
- 眼药水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 农村大队是否能征用自家要动迁的荒地?
- 产假期间离职是否可以领生育津贴?
- 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是怎么发放的呢?
- 离婚时双方都要房子具体该如何处理?
- 两年没还钱是否需要提醒?
- 实习期间中专生想离职该怎么办?
- 哪些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大家都在问
- 退休的人是否可以贷款买房?
- 哺乳期违反员工保密协议能够被辞退吗
- 领养了孩子后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 社保卡要几岁才可以激活?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察建议是怎样的?
-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计入营业成本?
- 警务室和派出所一样吗?
- 如何暂停多地医保?
- 醉驾十个取保九个缓刑是真的吗?
- “拆迁”两个字在我国法律法规上首次出现是在什么时候?
- 刑场执行死刑的警察叫什么?
- 眼药水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 农村大队是否能征用自家要动迁的荒地?
- 产假期间离职是否可以领生育津贴?
- 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是怎么发放的呢?
- 离婚时双方都要房子具体该如何处理?
- 两年没还钱是否需要提醒?
- 实习期间中专生想离职该怎么办?
- 哪些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